6月8日,浙江最新浙返浙人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科学精准调整上海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省防上海施通知》。 《通知》指出,控办科学康管鉴于上海市疫情形势逐步向好,通知正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精准向常态化疫情防控转换,调整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员健结合上海市最新公布的理措新冠病毒感染者信息,经专家综合研判,浙江最新浙返浙人现对上海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省防上海施 1 对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或7天内有本土社会面阳性病例的控办科学康管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其中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通知在第2、精准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调整 2 对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或7天内有本土社会面阳性病例的员健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1、2、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需满足所在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3 对上海市其他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1、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需满足所在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4 上述人员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要求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具体管控措施详见附表,后续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进行调整。 上海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